中国饮品快报四个人7次碰瓷茶饮店,共敲诈了9万多元。要不是店主多留个心眼把这几个人的信息发到各连锁店才发现破绽,还不知有多少奶茶店被敲诈,茶饮行业经营环境亟需改善。
by Kuaibao
“我喝到一半,发现奶茶里有虫!”
“实在是太恶心了,我一定会追究到底,必须给我赔偿!”
2020年9月至2021年4月,8个月间李某和他的朋友对广州、上海、杭州等地知名奶茶店“下手”,买奶茶后往杯中放入虫子,以扬言曝光等方式威胁店家,索要高额赔偿。
日前,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经查证,至少已有7家奶茶店被李某等人敲诈勒索,其中包括数家头部品牌,犯罪金额共计9.2万元。该院已对被告人李某等4人以敲诈勒索罪提起公诉。
01PART ——半年跨越半个中国作案7次
今年23岁的李某高二辍学后便在外打工,曾在某奶茶店工作,离职后他一直没有经济收入。想到曾工作过的奶茶店的经营理念、内部运营和管理模式,他萌生了“赚快钱”的想法,并与同样已离职的前同事王某一拍即合。
2020年9月底,李某让朋友王某去杭州市拱墅区一家奶茶店购买了一杯饮品。离店后不久,李某在附近公园抓了一只小虫子放进了杯中,并用手机拍摄了饮料中有虫子的照片和视频。之后,王某给这家门店打了电话。
店长表示愿意将奶茶退单,并重新制作一杯赠送。王某一口回绝,坚持要求赔偿。之后店长表示可以按照食品安全最高赔偿标准赔偿1000元,并亲自上门道歉,陪王某去医院检查,承担所有费用。但二人以向媒体曝光影响品牌声誉等方式为要挟,提出5万元赔偿要求。
面对如此高额的赔偿价格,店长无力应对,请上级领导出面协商。为了表示诚意和维护品牌形象,该公司高管最终支付了45000元。
按照此套路,2020年11月底至4月初,李某与其他三个朋友分别在广东东莞、深圳、广州的奶茶店实施敲诈,再次得手46000元。
今年年4月底,李某与朋友前往上海游玩,并计划敲诈上海的奶茶店。但此前频繁索赔的事情已经引起了奶茶店总部的警觉,向公安机关报案后4人相继落网。
这些作案手法,与近年内多起消费者在奶茶中喝出异物,并要求赔偿1000元的案例相似。不禁让业内人士浮想联翩。
02PART ——4.5万元背后的茶饮现状与无奈
杭州市拱墅区检察院还公布了一段受害人奶茶店主与检察官之间的询问笔录,道出了奶茶店主面对嫌疑人4.5万元的敲诈,依然妥协接受的原因,从中不难看出茶饮行业的现实处境和从业者的无奈。
检察官: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最高赔偿只有1000元,对方要5万元这么离谱的金额,你们为什么不报警?
店主:因为之前在其他地方有过类似的案例,顾客在公众号、微博上进行了投诉和曝光,让我们公司受到很大的影响。因此,但凡出现顾客投诉饮品有问题,我们门店的压力是很大的。
检察官:当时对方索要5万元赔偿的时候,你的心理感受是怎样的?
店主:因为我在餐饮行业做了很多年了,产品质量和服务是最关键的。被他“纠缠”的那几天我的内心非常煎熬,明知他就是来“敲点钱”的,我还要一边安抚他的情绪,另一边还要考虑公司的利益。那几晚我几乎夜夜失眠,满脑子都想着被他们曝光怎么办。
目前,李某等4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之规定,构成敲诈勒索罪。近日,拱墅区检察院依法以敲诈勒索罪对被告人李某等4人提起公诉。
03PART ——李某等人最高可判刑5年
湖北鹰和卓律师事务所龚芬丽律师分析认为,李某等人的敲诈勒索行为数额达9万多元,已经达到敲诈勒索罪数额巨大的标准,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并视其敲诈次数、犯罪情节严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
龚芬丽律师认为,李某等人的行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制造食品安全假象为手段,以损害商业信誉为要挟,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影响市场主体的正常经营活动,浪费行政执法资源和警务资源,破坏诚信、有序的营商环境,甚至可能引起社会公众对食品安全的误解,行为性质恶劣。
餐饮业被碰瓷不是新鲜事,特别是随着网红经济兴起,不法分子也开始盯上网红餐饮品牌。今年6月,一男子在海底捞火锅店“吃出蟑螂”并索赔1000元一事,经查也是一出自导自演的碰瓷案。
虽然像本案这样多次犯法,敲诈金额巨大的案子并不多见,但商家在日常经营中学会自我保护还是十分必要。
当商家遇到此类情况时,建议店家及时报警,调取监控,采取录音、视频等方式记录敲诈勒索行为,为警方提供相应的证据。
同时食品安全是餐饮商家和企业的立身之本,发展之基,商家和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一定要重视食品安全,只有基石牢固,抵制“碰瓷”才有底气。
(信息来源: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