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个咖啡事件在微博上热搜了——大概的经历是,柳州市民韦女士在窑埠古镇一家咖啡店拍了个照,啥都没消费,还被收了50元“拍照费”。对此,店家却说“原则上是要给100元的。”现在咖啡馆的入场费这么贵了吗?◆消费者:拍个照就得50块钱?最近,柳州市民韦女士在朋友圈看见,窑埠古镇有一家咖啡店装修不错。2月14日晚,她与丈夫在窑埠古镇吃完饭,就想到这家店看看。这家咖啡店位于三楼,玻璃门关着,需要按门铃。门口有一块牌子,写着“本店低消为68元/位”。来到店内,前台工作人员给了韦女士一个牌子,提示她扫码点单。韦女士表示先看看,随后她和丈夫在店内转了转,并拍了照。
并没有消费,只是随便转转图片来源:百度图片韦女士称,因为当天晚饭吃得比较多,所以她没有在咖啡店点单。韦女士和丈夫刚准备离开,一名工作人员跟他们说,最低消费68元,如果没有点单就要收取50元的入场费。工作人员一开始表示要收取50元“拍照费”,之后又说是场地费。双方理论了很久,最终韦女士老公通过微信支付了50元。回到家,韦女士越想越不对劲,店内并没有写明不准拍照或者不点单就不准拍照之类的提示。她认为这是乱收费。◆店家:进了店就要给钱15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窑埠古镇B区的这家咖啡店。与韦女士提供给记者的照片不同的是,咖啡店门口提示牌多了一块红色区域,用黑笔写着“不消费为¥50/位场地费”。
此家咖啡馆门口的告示图片来源:南国早报咖啡店工作人员谭女士介绍,14日晚8时多,韦女士与丈夫来到店内,当时工作人员已告知他们进店有低消,并提醒他们点单。工作人员认为两人会在店内消费,才允许其在店内拍照。
谭女士表示,该店的低消是入店最低消费为68元,跟点不点东西关系不大。“原则上是要给100元的。”谭女士说,双方僵持很久,最后两人支付了50元。谭女士还说,他们店是经营下午茶的,因为环境好,也有一些影楼的摄影师来拍照,同样也是收费的。拍照收取场地费,也是该店经营收入的一部分。◆如何处理?昨天这事突然在微博上火了,网友的态度也十分两极:站消费者和站店家的人数不相上下。
网友们争执不下根据2014年国家公布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规定是这么规定,但真要在经营中遇到这样的顾客,也是真的很无奈了吧。这事,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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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ND —统筹:啡姐 | 编辑:政雨 | 视觉:JIRFEI本文经综合整理自:南国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