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加盟业主拟定契约的考量,并不是针对一家加盟店的需求制订条款,而是针对来自四面八方,良莠不齐的创业人士而订,惟有订定一套放诸四海皆准的游戏规则,才能达到标准化、系统化、简单化的一致性要求。
一个优良的加盟事业主所订定的契约,绝对是经过幕僚人员绞尽脑汁之作,再经过小组讨论、协商、系统模拟,并请教顾问、律师反复修正、补充后的结果,加盟者想要在条文中找到对自己有益的漏洞确实不易,但为了顾及自身的权益,在签订契约之先,必须对以下条文多加思量,究竟自己是不是已充分了解,以及有能力履约:连锁加盟本质上是一种商业经营管理体系,加盟者可以参与这种管理体系、以标准化、一致性的管理方式及制度,经营特定的事业,因此双方必须透过契约的签订,履行各自的权力与义务,以保障双方应有利益。为了维护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双方必须就契约内容弄个逐条讨论,避免遗憾之事不断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