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员工和消费者一样都是人,所以也会讨价还价。那么当一件任务下达后,遇到不配合的员工怎么办呢?是指责他没有组织纪律还是按他的想法与之妥协呢?或许下面这个管理中的效应能给你一些启示。
鲁迅先生曾于1927 年在《无声的中国》一文中写道“:中国人的性情总是喜欢调和、折中的,譬如你说,这屋子太暗,说在这里开一个天窗,大家一定是不允许的。但如果你主张拆掉屋顶,他们就会来调和,愿意开天窗了。”这种先提出很大的要求来,接着提出较小、较少的要求,在心理学上被称为“ 拆屋效应”。
这种效应在我们日常管理中其实是经常遇到的。比如:一个督导在看见一个店面某个区域的卫生状况十分的差,他责令店长要在下班前将整个店面做一次大扫除,否则这个月的绩效奖将扣除一半。这时候,店长提出意见了:最近门店非常忙,而且人员配置还差一个人,员工上班很辛苦,要是做完全店清洁则必须加班,公司又不算加班费,店员一定会有情绪的。这时候,督导心中有三种处理意见。
1 自己帮着他们做。2 员工不愿意帮忙,店长就自己做。3 今天只打扫卫生极差的那个区域,其他地方下次来检查。
看到这里,你会选择哪种处理意见呢?
如果选1,督导自己做。虽然看似能得人心,但这样会让员工产生依赖,督导以后将漫无止境的帮忙,问题永远得不到解决。
第2种情况,店长做。店长一个人做,只会降低店长的威信你,使得店长的执行力降低。
那么第3种,只打扫卫生极差的区域。从表面上看是督导降低了标准,但其实是将问题的核心解决了。而且员工在讨价还价的胜利中也找回了面子,不会有压迫感。对于企业的凝聚力是有益的。
常言说:退一步海阔天空。所以一个智慧的管理者在下达任务前,必要时需要给自己留足退一步的空间。
《饮品界》近期文章归档点击阅读原文查看